关于准予变更普陀区桃浦智创城W06-1401单元117-01地块租赁住房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中环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40312122990《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3〕7号文核发沪普建(2023)FA31010720230009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现因电力部门意见,需要将地下P站调整至地上,且外立面进行优化调整。你(单位)申请对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地下一层两座电业P站调整为地面小型P站,原地下P站位置改为设备用房。地面电业P站命名为5#楼,计容面积178.6㎡,建筑面积357.2㎡。

2、地上电业K站轮廓调整为小型K站,计容面积由207.9㎡调整为121㎡,建筑面积由415.8㎡调整为242㎡。

3、1#楼一层调整门厅和架空层分割,计容面积由 129.45㎡调整为101.81㎡,一层建筑面积不变;2#楼一层调整门厅和架空层分割,计容面积由97.60㎡调整为75.87㎡,一层建筑面积不变;3#楼一层外轮廓缩小,一层计容面积由1365.74㎡调整为1324.23㎡。

4、1#楼、2#楼、3#楼立面线条层次优化,原局部金色铝板改为深灰色铝板。北立面原白色涂料改为米白色真石漆,厨房窗下灰色铝板改为灰色真石漆。

5、总建筑面积由48992.74㎡调整为49051.8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33993.08㎡调整为33960.47㎡,地下建筑面积由14999.66㎡调整为15091.36㎡。

6、其他未予变更事项,仍按照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3〕7号文核发沪普建(2023)FA31010720230009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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