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上海医药物流中心绥德路二期项目(综合配套楼、新建高架库、特药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40111297585《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1〕32号文核发沪普建(2021)FA31010720210082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PC吊装及保温层厚度调整等原因,你(单位)申请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地下消防水池计入地下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由1285.2平方米调整为1758.4平方米。

2、特药库西南角退红线距离由5.85米调整为5.64米,南立面距红线距离由10.72米调整为10.47米,东南角距红线距离由8.15米调整为7.93米。具体详见附图。

其他未予调整事项按照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1〕32 号文及沪普建(2021)FA31010720210082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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