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曹家村旧改地块综合开发项目(地下车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索引号:
SY31010720230148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1-19 16:17:12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资源许建变〔2023〕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2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绿地新龙基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91017217244《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文核发沪规建普(2016)FA3100072016400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因动拆迁问题及地库物理分割不完善,你(单位)申请对8#、部分住宅及公共绿地地下车库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8号楼地下车库面积由4264.29平方米调整为4119.62平方米。
2、二期住宅地库建筑面积由32040.81平方米调整为12725.25平方米。
3、公共绿地下停车库面积由10057.04平方米调整为29264.2平方米。
4、以上三块总建筑面积由46362.14平方米调整为46109.07平方米。
依据交通委意见,项目整个地块停车位共计1324 辆,其中公共绿地下车库应配置对外开放的停车泊位。另,公共绿地地下车位严禁出售。同时,建设单位应向居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后期,8号楼停车库与地上建筑,由建设单位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物业,不得分割转让。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图。
附:1、地下一层平面图
2、地下二层平面图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