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对普陀区苏河水岸驿站新建工程(丹巴路码头驿站)实施土地划拨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申请普陀区苏河水岸驿站新建工程(丹巴路码头驿站)土地划拨,涉及20339.39平方米土地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情况请示如下:

拟收回地块位于长风新村街道183、184街坊,地块位置:东至长风生态商务区5号滨河绿地,南至苏州河,西至苏河工业文明展示馆,北至光复西路。根据土地权属调查报告,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建设用地20339.39平方米,原权属为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来源为划拨。

该项目已于2023年10月取得区发改委核发项建书批复,于2024年2月取得市规划资源局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拟依法收回该范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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