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普陀区北新泾产业园区W061001单元pt0258c-04地块规划土地意见的复函

上海市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办公室:

你办《关于对普陀区北新泾产业园区W061001单元pt0258c-04地块核提规划土地意见的函》(普土招办〔2023〕18号)收悉。北新泾产业园区W061001单元pt0258c-04地块现规划为科研设计用地。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有效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你办拟通过招拍挂方 式供应北新泾产业园区W061001单元pt0258c-04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批准的《上海市普陀区北新泾产业园区W0610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pt0258b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2〕253号)及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定,核定pt0258c-04地块规划土地意见如下:

一、地块位置:普陀区长征镇东至pt0258c-05地块、西至pt0258c-03地块、北至同普路、南至规划一路。

二、用地面积:约2000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规划用地性质: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

四、建筑工程性质:教育科研建筑及配套。

五、建筑规模:计容面积不大于60006.0平方米。(以审定方案为准)。

六、规划管理要求:

1、容积率:不大于3.0。

2、建筑高度:不大于48米,同时应满足虹桥机场净空要求。

3、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已批控详规划执行。

4、退让规划道路和退界要求:按照《上海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已批控详规划执行。

5、建设基地标高:高于相邻道路中心线标高约0.3米。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上海市普陀区北新泾产业园区W0610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pt0258b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2〕253号)以及本市相关部门管理要求,涉及到消防、卫生、环保、绿化、市容、房管、交警、民防、交通、建委和市北供电等部门意见,应按主管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本规划设计要求作为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本规划设计要求即行失效。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内容应写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并通知土地受让方按《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向我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请按照批准的《上海市普陀区北新泾产业园区W0610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pt0258b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2〕253号)的要求实施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并请你办进一步征询管理部门意见,纳入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

特此复函。

附图:建设用地范围图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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