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建设普陀区真如副中心A03-01地块学校新建工程办理划拨用地的请示

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建设普陀区真如副中心A03-01地块学校新建工程时,涉及29992.30平方米土地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其中建设用地29958.4平方米,另退让规划道路33.9平方米。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情况请示如下:

拟划拨地块位于真如镇街道,地块四至范围:东至A03-02地块;南至规划静宁路;西至真华南路下穿地道;北至规划公共绿地。原权属为国有(上粮三库代征地)[沪府土征(1991)449号]、国有(既有道路)(沪普府土〔2023〕77号)、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储备土地(沪普府土〔2006〕30号、沪普府土〔2007〕130号、沪普府土〔2008〕27号、沪普府土〔2016〕4号、沪普府土〔2020〕51号)。

经查,该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6月取得区发改委项目批复;2023年8月取得我局核发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建设普陀区真如副中心A03-01地块学校新建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的规定,拟依法采用划拨方式供应该范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建设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所附图)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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