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上海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桃浦智创城096-01、102-02地块绿化景观工程项目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桃浦智创城096-01、 102-02地块绿化景观工程土地使用权收回。该项目位置为普陀区桃浦镇,东至祁连山路、南至真南路、西至方渠路、北至096-03地块,根据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所载,建设用地面积5311.1平方米,其中涉及国有(规划道路)1094.8平方米、国有(既有道路)66.6平方米、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4149.7平方米。

经查,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3]39号文批复可行 性研究报告,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3]17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另查,上述5311.1平方米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中,1094.8平方米国有(规划道路)已经沪普府土[2015]6号收回国有;4149.7平方米已由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以沪普府土[2010]23号、沪普 府土[2012]15号、[2015]6号收回国有。本次涉及收回其余66.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建设桃浦智创城096-01、 102-02地块绿化景观工程,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收回上述66.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收回后,将另行按照有关计划、规划文件实施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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