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上海市北绿芳(土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40408127027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沪发改能源〔2023〕144号文批复2023年电网建设计划。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上海市北绿芳(土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4)BA310107202400506),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市北绿芳(土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2、项目建设依据:《上海市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9、020、021等街坊、甘泉社区W060302单元B2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3〕201号)。

4、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桃浦镇,东至规划绿芳路,南至003-07地块,西至李家浜,北至003-05地块。

5、规划用地性质:供电用地(U12)。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2441.5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7、拟建设规模:以审定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2、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执行。

3、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执行。

4、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执行。

5、基地主要出入口宜沿绿芳路设置,同时征询交警部门意见。

6、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高于相邻道路中心线标高0.3米以上。

7、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8、方案阶段应按照建管委、消防、交警、交通、生态环境、绿化、市容、卫生、民防、文旅、应急、电力等部门的征询意见落实。

9、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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