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桃浦镇545街坊13丘地块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40123297945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4〕3号文批准实施土地收购储备投资估算。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桃浦镇545街坊13丘地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4)BA310107202400107)。

桃浦镇545街坊13丘地块位于普陀区桃浦镇,东至金迎路,南至武威路,西至众仁路,北至银杏路,用地面积约19993.7平方米(详见附图,以实测为准)。根据批准的《普陀区槎浦物流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沪规划〔2003〕770号),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仓储用地、公共绿地。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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