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清涧新村物业管理及环卫公交办公用房(B8-10)地块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30919292417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3〕69号文同意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清涧新村物业管理及环卫公交办公用房(B8-10)地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3)BA310107202301209),该地块为国有城市公地,已纳入普陀区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为保障该地块的进一步开发建设,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按规定拟对上述地块先实施土地收购储备。

经核,普陀区清涧新村物业管理及环卫公交办公用房地块为普陀区真光社区W061201单元B8-10地块,东至上海市曹杨职业技术学校,南至清涧路,西至万镇路,北至铁路用地。用地面积约2453.63平方米(详见附图,以实测为准)。根据批准的《上海市普陀区真光社区W0612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B7、B8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2〕287号),规划用地性质为四类住宅组团用地、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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