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桃浦智创城116-02、117-02、118-02绿化景观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索引号:
SY31010720240077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4-19 14:51:28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资源许方变〔2024〕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4041612816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方〔2023〕18号文审定沪普方(2023)DA31010720230084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现因建筑单体调整,你(单位)申请对设计方案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总建筑面积由 214. 15 平方米变更为213.75 平方 米;地上建筑面积由214.15 平方米变更为213.75平方 米;计容建筑面积由214.15 平方米变更为213.75 平方米。
2、建筑高度由5.15米变更为5.10米。
具体调整详见总平面图。其他未予调整事项按照沪普规 划资源许方〔2023〕18号文审定的设计方案(编号:沪普方(2023)DA310107202300842)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