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曹杨八村77-85号老旧小区房屋成套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40223120416《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方〔2021〕24号文审定沪普方(2021)DA31010720210056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现因外立面、门厅位置变更和产证办理需要,你(单位)申请对设计方案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一层平面图变更

2、南、北立面图变更

3、总建筑面积:由“新增1334.83平方米”变更为“改造后建筑面积3333.23平方米,其中原产证建筑面积1965平方米,扩建增量建筑面积1368.23平方米(其中增设电梯部分建筑面积60.48平方米)”。

具体调整详见总平面图。其他未予调整事项按照沪普规划资源许方〔2021〕24号文审定的沪普方(2021)DA31010720210056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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