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普陀区桃浦镇564坊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普悦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31220296685《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方〔2021〕22号文审定沪普方(2021)DA310107202100559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现因电力部门要求调整变配电房位置等原因,你(单位)申请对方案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50-07地块11号楼K站扩充为一个K站三个P站。建筑面积增加288.78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增加14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增加145.28平方米。

2、51-09地块8号楼一层部分商业变更为P站,原内部一个P站扩充为2个P站。

3、50-07地块9号楼通过过街楼整体向南扩大,建筑面积增加至1130.10平方米,计容面积增加603.08平方米。

4、因项目已取得房管保障房认定,故住宅部分阳台可按保障房阳台不计容。

5、2号楼、 3号楼、 4号楼、 5号楼、7号楼北侧连廊两端增加侧墙,连廊部分面积调整。1-7号楼二层连廊北侧采光井封板(三层及以上不变) 。50-07地块住宅部分建筑面积由60886.05平方米变为61140.49平方米,51-09地块住宅部分建筑面积由22952.72平方米变为23024.25平方米。

6、公建配套增加610.23平方米。2号楼一层原架空局部增加老年中心200.87平方米,生活服务点102.29平方米及居委会206.09平方米。3号楼一层原架空局部增加文化活动室101.07平方米。

7、50-07地块地下室南端原变电所,改为585平方米的机械车库。机械车库内部增加一个楼梯,楼梯设置在在地上的小区入口大堂 12 号楼内。具体地上地下车位位置调整详见附图。

8、由于现场红线内有市政管线,因此地下室南端外墙向北侧退后3米,由此50-07地块的地下建筑面积减小为23099.32平方米。

综上,项目总的建筑面积由113685.54平方米变更为114967.00平方米,计容面积由73386.62平方米变更为72319.62平方米。

其他未予许可变更事宜,按照沪普规划资源许方〔2021〕22号文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1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