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普陀区桃浦智创城W06-1401单元117-01地块租赁住房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中环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31025294084《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方〔2023〕2 号文审定沪普方(2023)DA310107202300060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现因电力部门要求用户站调整至地上,且外立面进行优化调整 ,你(单位)申请对方案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总建面由48992.74平方米调整为49051.8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由33993.08平方米调整为33960.47平方米。计容面积29960.1平方米保持不变。

2、地下一层两座电业P站调整至地面,原地下P站位置改为设备用房。电业P站命名为5#楼,建筑面积357.2平方米。

3、地上电业K站轮廓调整,建筑面积由415.80平方米调整为242.00平方米。

4、1#楼、2#楼一层调整门厅和架空空间分割,1#楼计容面积由129.45平方米调整为101.81平方米。2号楼计容面积由97.6平方米调整为75.87平方米。3#楼一层建筑轮廓缩小,建筑面积由1365.74平方米调整为1324.23平方米。

5、1#楼、2#楼、3#楼立面线条优化。对应的单层平面图装饰看线调整。

其他未予调整事项,按照沪普规划资源许方〔2023〕2号文审定沪普方(2023)DA310107202300060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执行。

另,因项目主体建筑均已出地面正负零零,建设单位确认主体建筑的定位坐标和间距误差均在竣工验收的许可误差范围内。

具体调整详见附图。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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