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曹杨八村127-138号、145-149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31013293418《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方〔2021〕23号文审定沪普方(2021)DA310107202100560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现因127-129号、132-135号、145-149号楼层高调整和145号楼加层取消,你(单位)申请对总平面图、增量建筑面积、新增计容建筑面积和建筑高度控制要求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增量建筑面积由9121.76平方米变更为8825.11平方米。

2、新增计容建筑面积由9121.76平方米变更为8825.11平方米。

3、建筑高度控制要求由17.95米变更为18.61米。具体调整详见总平面图。其他未予调整事项按照沪普规划资源许方〔2021〕23号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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