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长三角一体化绿色科技示范楼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的决定
索引号:
SY31010720230124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6-08 14:54:36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资源验〔2023〕1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枫景园林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受理号:20230606264978)《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检查,该项目已完成了地质资料汇交(汇交凭证编号:沪地资凭(2023)0510)。经审核申请验收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本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竣工规划验收要求。
2、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知》(国发〔2008〕3号) 等要求,本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土地检查核验要求。
3、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的规定,对提交的工程竣工档案予以认可。你单位应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限时办理归档承诺书》履行承诺,逾期不履行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予核发长三角一体化绿色科技示范楼项目《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编号:沪普规划资源验(2023)JA310107202300691)。
附:《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审查意见单》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