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调整2023年项目经费预算的函

普陀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统筹区内新建住宅配套项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上海市财政局已下达2023年度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0860万元(沪财建〔2023〕41号),并于上半年对规划方渠路等五条道路及两个公建项目追加预算。

规划祁顺路(连亮路—沪嘉高速)、规划连冠路(张泾河—桃浦西路)项目于今年5月立项(沪房受理〔2023〕55号),故未列入市房管局年初计划,现由于该项目代建、设计、勘察等前期工作需提前启动招投标,为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并考虑到今年的用款时间节点问题,预计明年初进行二类费用支付,拟从方渠路(桃菊路—桃竹路)道路工程调减5万元预算,规划祁顺路(连亮路—沪嘉高速)、规划连冠路(张泾河—桃浦西路)道路工程调增5万元。

妥否,请予函复为盼。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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