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浦镇564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请示
索引号:
SY31010720230092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4-12 10:38:34
发文字号:
普房管〔2023〕36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1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沪普保租认定〔2022〕008号(总第008号)】认定桃浦镇564坊地块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由上海普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东至南秀路、南至环镇南路、西至汇丰路、北至南大路。规划建筑用地面积3050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3685.5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0271.83平方米,7幢均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现该公司提出对该项目实行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申请,我局对该基地情况进行核实后,根据沪房规范〔2022〕2 号文件的规定,拟同意桃浦镇564坊地块项目实行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妥否,请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