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区房管局

上 海 市 房 屋 管 理 局 办 公 室

沪房办〔2020〕5 号

关于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行业管理责任的通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办公室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房管集团,各相关单位:

当前,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和本市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爆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加强和完善房管领域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现就做好本市房管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毫不放松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各单位、各部门

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形势,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持把做好疫

情防控作为保障其他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慎始如终、毫不放松, 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应对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牢疫情防控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行业管理责任。当前,本市仍处于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行业管理责任,聚焦房管领域疫情防控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主动对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街镇,指导督促有关企业按照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意见》(沪肺炎防控办

〔2020〕156 号)、《本市居民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操作导则

(第二版)》(沪肺炎防控办〔2020〕12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健康码互认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0〕234 号) 的要求,继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固化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强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 作机制,持续开展查漏补缺;要认真对照前期暗访、督查、自 查等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隐患,迅速补齐短板和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要强化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各单位、各部门要继续按

照市房管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房〔2020〕10 号)要求,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日报

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对隐患性、动态性、重大性问题, 要第一时间上报,确保不遗漏、不延误;要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充实值班工作力量,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响应及时、处置高效,确保疫情防控平稳安全。

2020 年 11 月 11 日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办公室 2020 年 11 月 1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