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里堆杂物,侵占公共空间,违法!
2023年11月20日 来源: 宜川路街道《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第六十条规定,个人违反规定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