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普陀区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正式启动
2025年12月01日 来源: 宜川路街道2026年普陀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等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已正式启动。
征收依据:
征收工作将严格执行《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沪府规〔2019〕28 号)、《关于本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费〔2013〕10 号)、《普陀区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普环卫中心〔2024〕4 号)等文件要求。
征收单位: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作为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下属机构,是本区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唯一合法征收主体。
征收方式:
自2025年11月起,本区试行“生活垃圾产生单位自行申报”的征收方式。生活垃圾产生单位应通过“随申办市民云”线上申报本单位生活垃圾产生量,上海市普陀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根据产生单位申报量进行核准,签订《单位生活垃圾清运收费服务合同》。申报操作方法告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