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延长“宣燕非医师行医案”办案期限的请示
索引号:
SY0024423120201700072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5-27
发文字号:
普卫计法监〔2017〕3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27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我委于2017年3月14日对宣燕非医师行医案件进行立案调查。经初步调查,宣燕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由于案情重大,且需适用听证程序,本案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特申请延长六个月办案期限,请予批准。
特此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