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开发计划实施办法 (修订版)》政策解读

2023年10月1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开发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版)》政策解读

 

1、为什么修订《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开发计划实施办法》?

《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开发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20年1月15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为三年。为做好政策的衔接,提升区域人才政策竞争力,促进人才队伍整体协调发展,为服务普陀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生活需求提供人力资源保证,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开展《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开发计划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

 

2、修订《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开发计划实施办法》的依据?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20〕2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3、普陀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开发对象包括哪些序列?

开发对象共包括五个主要类型,分别为:领军型人才、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紧缺专业人才、重点适宜人才和特色团队。此外,将海外人才也纳入开发视野,实施“一事一议”的引进方案。

4、申请人才开发扶持资金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1) 领军型人才:在行业内具有特殊贡献或较高声誉及影响力,能起到显著的学科引领作用的卫生健康专业人才。

① 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

② 在三级甲等医院或省部级公共卫生单位工作5年以上,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

③ 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或曾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在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学术职务,学术研究质量达一定水平。

(2) 高层次人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和较强专业能力的卫生健康领域专业人才。

① 学科带头人:至少具有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医疗机构工作5年以上,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

② 学科骨干: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紧缺专业人才:符合本区医疗机构及公共卫生单位业务需求,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与职业资格相匹配的专业岗位。至少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 重点适宜人才: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社区全科医师,取得执业资格,从事与资格相匹配的专业岗位,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5) 特色团队:具有较强专业特色,且团队负责人能力突出的卫生健康领域专业学科团队。团队负责人符合本《实施办法》中“领军型人才”或“学科带头人”条件,团队成员在相关医疗机构工作满5年。

(6) 海外引进人才: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从业经历等标准参照以上各类型人才开发序列执行,一事一议。

 

5、满足开发条件的人才扶持标准是多少?

领军型人才:300-500万

高层次人才:50-200万

紧缺专业人才:8-25万

重点适宜人才:10-12万

特 色 团 队:300-8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