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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浦镇人民政府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公告
2024年12月18日 来源: 桃浦镇根据本市加强党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2名。
二、选聘条件
法学专家、专职执业律师担任桃浦镇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一般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法学专家具有有关专业正高以上职称,在行政法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
4.专职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行政法学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未在3个以上的本市政府机关担任外聘政府法律顾问。
(二)优先条件
曾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长江学者”“上海市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优秀律师”“东方大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以及担任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者,优先考虑聘用。
三、工作职责
(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
(二)根据需要列席桃浦镇政府工作会议、镇长办公会、政府专题会议、集资委会议等相关会议,为桃浦镇重大行政决策、研究决定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并根据需要出具书面法律论证、审核意见书;
(三)根据需要参与桃浦镇政府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的谈判和文本起草,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根据需要参与桃浦镇相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审议,代理桃浦镇的行政诉讼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参与桃浦镇应对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并根据桃浦镇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参与桃浦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出具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
(七)协助桃浦镇提供法制培训、宣传等服务,包括为桃浦镇下属镇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企业提供法律培训;
(八)协助桃浦镇拟定、修改或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管理规定或规范;
(九)协助桃浦镇下属各部门和科室审核日常运营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十)协助桃浦镇及桃浦镇下属各部门和科室处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十一)作为桃浦镇聘请的法律专家,就桃浦镇下属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企业的资产收购、资产处置项目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十二)桃浦镇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组织
桃浦镇成立外聘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小组,由镇司法所、镇党政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镇司法所负责牵头组织工作。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7日起至12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个人报名
(1)请在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桃浦镇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请填写《报名表》,由本人签名,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报名表》以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
(3)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JURISXU@SOHU.com,邮件名称为姓名+单位。
2.单位推荐
(1)由推荐单位负责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同时附被推荐人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报名表》以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
(2)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JURISXU@SOHU.com,邮件名称为姓名+单位。
(三)资格审查与评审
1.选聘工作小组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与初选,并按照差额原则形成候选人员名单。
2.选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择优选聘原则,对选聘工作小组提交的候选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品行作风等作出综合评审,并提出建议聘任的人选,由选聘工作小组报镇长批准。
(四)签约
桃浦镇与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签订聘任合同。
政策及报名咨询:18916119915
附件:桃浦镇人民政府外聘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