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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请拨付已验收合格的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尾款的函
索引号:
SY691602122020170007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12-15
发文字号:
普商务〔2017〕55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普陀区财政局:
根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智能电网用户端产品检测能力提升及装备产业化项目后评估的复函》(沪发改高技[2016]111号),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的“智能电网用户端产品检测能力提升及装备产业化”项目经市经信委后评估通过(附件2)。
根据《普陀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专题会议纪要》(2011-05),给予该项目区级匹配资金1000万元,分二期拨款,首期70%款项700万元,已由区财政直接拨付(附件5),后续30%款项300万元,“待项目经市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以市有关部门后续拨款通知单、相关拨款文件复印件或到款凭证复印件为依据,进行拨付”(附件3)。据此,我委特商请拨付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尾款300万元。具体资金拨付信息见汇总表(附件1)。
特此函告。
附件:1.普陀区通过验收的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尾款清算汇总表
2.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智能电
网用户端产品检测能力提升及装备产业化项目后评估的复函》(沪发改高技[2016]111号)
3.普陀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专题会议纪要(2011-05)
4.市级尾款收款回单
5.区级首款拨款凭证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