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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长寿路457号房产调拨的请示

区财政局:

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上海市普陀区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普委办【2019】5号)及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普陀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沪委办发【2019】63号),自2019年2月区政府机构和职能优化后,组建区文化和旅游局,不再保留文化局、旅游局。原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承担的旅游职责已划给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所属旅游公共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已划给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

由于机构职能优化,不再保留旅游局,现申请由旅游局无偿调拨长寿路457号至旅游公共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房产证号为沪房地普字(2007)第036495号,资产卡片编号FW2007000001,建筑面积为251.35平方米,资产原值为2245300元,调拨方式为跨主管部门之间无偿调拨。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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