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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石泉 | 借钱是假骗房是真,这些“套路贷”犯罪团伙被严惩

2023年05月30日 来源: 石泉路街道

       “套路贷”是恶势力团伙敛财的常有手段,其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经济稳定。

       近期,一群涉“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被严惩,下面跟随普小安看看他们是如何抓住当事人急于借钱的心理,一步步将当事人带入提前铺设的陷阱。

       2022年,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恶势力团伙“套路贷”案件。被害人刘先生没想到,自己起初仅仅借款5万,最终却要用家里的一套房来偿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事情回到2014年,彼时刘先生因手头紧张,想用父亲名下的房产做抵押贷款,为了隐瞒家人,刘先生没有选择去正规银行贷款,而是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员陈某甲。刘先生向陈某甲提出借款5万元,陈某甲表示需要先看一下房产证、户口本等信息,刘先生便将这些材料从家中偷偷拿出来给陈某甲核实。

       确认刘先生真的有房产之后,陈某甲就带其去见了自己的老板黄某,黄某爽快答应了刘先生的贷款请求,同时做了一套假的房产证材料交给他,让他继续隐瞒自己的家人。本以为手头得到周转,问题解决了,刘先生没想到这才是噩梦的开始。

      因为房子是在自己父亲名下,刘先生无法直接抵押贷款,所以迟迟还不上借的钱。

      此时,“黄老板”带着几人与刘先生见面,让他签一张10万元的借条平账。刘先生不肯签,陈某甲哄骗说之后还款还是按照5万元归还,刘先生依然不答应,在场的一名陌生男子突然威胁他,说不签就要去他家要钱,将事情闹大。最终迫于压力,刘先生只得同意签下这张借条。

       没过多久,“黄老板”等人又说因为房产不在刘先生名下,所以需要做个全权委托公证,让刘先生可以全权处理他父亲的房产。还编造谎言,告知刘先生征信不好不能贷款,要求他将房子过户,等办理好贷款后他们会把房子还给刘先生。现场甚至出现了一名“银行工作人员”帮腔,劝说刘先生打消顾虑。

       2014年11月,“黄老板”安排人带刘先生去外省做公证,除陈某甲外,还有一人负责冒充刘先生父亲。当月,刘先生又被他们约到银行做流水,他们将一百余万元现金打入他的账户后,又要求他当场取现。这一步操作正是为了制造虚假房屋流水,形成虚假给付事实,看起来像双方之间真的发生了房屋交易,为后续将刘先生的房产据为己有提供“证明”。

       2015年1月,刘先生的房子被过户到“黄老板”团伙成员名下的公司。随后他们多次带人上门清房,赶走了刘先生一家。直到此时刘先生才明白,自己早已掉进这个“套路贷”团伙的陷阱。

       经审查,普陀区检察院指控,以黄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针对多名被害人采用一贯的“套路”实施诈骗犯罪,目的是诈骗被害人的房产,并且采取言语威胁、上门滋扰闹事、暴力清房等方式,严重扰乱了被害人的正常生活,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涉及金额数百万元。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六名被告人均被法院以诈骗罪处以刑罚。

       被这些“套路贷”团伙盯上的,不止刘先生一人。

       日前,小李因急需钱款,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韩某某团伙提供的小额贷款业务。韩某某团伙在看到送上门的“羔羊”后,顺水推舟表示可以做抵押贷款,骗取小李信任,为后续操作打下基础。

       很快,小李便拿到了2万元现金,也就在这时,他落入了韩某某团伙的陷阱。韩某某团伙以“行规”为由让小李写下了4万元的借条,借款数月后,将小李带至郊区一处别墅,通过诱骗、暴力威胁,又让小李写下一张40万元的借条。

       知道小李已经无力偿还虚高债务,韩某某团伙又称可以再借钱用于偿还债务,诱导小李提供其父亲与叔叔共有的房产进行抵债。之后,韩某某团伙成员假扮成小李的“爸爸”与“叔叔”,带着小李至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明确由小李全权处置其父亲与叔叔名下的房产,并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整个过程中,小李甚至来不及看清内容,就被迫签字确认。为了使交易更为逼真,韩某某团伙还带着小李通过转账后立即取现的方式制造了虚假的交易流水。至此,该房屋真正落入了韩某某团伙的手中。

       眼见房屋到手,韩某某团伙露出了真正的面目,以喷油漆等方式上门滋事,使用工具撬房门、将房客抬出等暴力手段清房,小李彻底失去主动权,只能任人宰割。

       经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中,韩某某等人作为恶势力团伙,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对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犯罪活动。该团伙以借贷为名诱骗被害人写下金额虚高借条,以办理贷款等理由胁迫被害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再以上门滋事、清房等方式催讨债务、占有涉案房屋,影响极其恶劣。最终,韩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二十年有期徒刑。

       

小编提示您

问: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问: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答: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套路贷”通常打着民间借贷旗号,瞄准无法通过正规途径借款的本地有房居民、大学生等群体,利用其急需用钱的心理和防范意识薄弱的特点诱骗被害人一步一步落入“套路”。

       “套路贷”犯罪团伙往往组织严密、分工有序、犯罪手法熟练专业,加之其多采用暴力、“软暴力”手段,因此受害者一旦踏入圈套往往就会被“套牢”,从而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如果有资金需求,要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向民间借贷公司借款时,应注意不要随便签下高于借款额的借条;若发现深陷“套路贷”陷阱,应及时固定证据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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