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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新办
2026年03月19日 来源: 石泉路街道条件:1、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已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的境内来沪人员,申领居住证之日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且当月仍在缴纳社会保险的,视作为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符合上述条件的境内来沪人员。
申请材料:(根据情况分别提供)
1、申请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者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者提供居民户口簿;
2、在沪合法居住证明(如自购或居住近亲属房屋的房产证;租赁房屋的提供《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
3、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或填写《亲属关系承诺书》(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4、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