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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受理

2026年03月19日 来源: 石泉路街道

条件:本市户籍人员,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

申请材料:(根据情况分别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

3、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房屋的证明材料(如租赁备案证明);

4、监护人为未成年人办理的,还需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5、监护人为未成年人办理的,还需提交监护人和未成年人的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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