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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3高频热点】长护险相关咨询问答

2026年10月19日 来源: 石泉路街道

  1、哪些人可以享受长护险居家现金补助?

  根据《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相关规定:“对评估等级为五级或六级接受居家照护服务的参保人员,连续接受居家照护服务1个月以上6个月(含)以下的,由其自主选择,在规定的每周7小时服务时间的基础上,每月增加1小时的服务时间或获得40元现金补助;连续接受居家照护服务6个月以上的,由其自主选择,在规定的每周7小时服务时间的基础上,每月增加2小时的服务时间或获得80元现金补助”。

  如本人或家属选择补助方式为“现金”的,并提供参保人本人有效银行账户,经区医保中心账户审核通过的,符合规定服务时长后可享受现金补助。

  2、如何申请长护险居家现金补助?

  护理机构应告知参保人或家属可享受的长护险待遇及申请现金或时间补助,指导参保人或家属填写《长期护理保险居家照护补助方式确认单》补助类型(现金、时间)由参保人或家属自主选择,如选择补助类型为现金补助的,应提供参保人银行账户。

  3、长护险现金补助多久发放一次?

  根据护理机构按月申报的结算数据,原则上,每月发放一次。

  4、统一需求评估等级如何确定?

  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参保人,定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人员上门完成评估调查,并如实记录 《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调查表》。按照《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试行)2.0》(沪老龄卫[2019]3号)的分级规则,通过评估标准制定部门提供的评估计分软件对评估调查记录给予综合计分评级后,定点评估机构组织3人及以上评估小组(其中至少2名B类评估员)进行集体评审并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后,由原申请受理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打印《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评估结论告知书》告知申请人评估结论。

        信息来源: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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