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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陆问答】“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第四期

2026年05月28日 来源: 石泉路街道

  问:陆老师,假如老年人在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出台前已在享受多项补贴,包括长护险、残疾人补贴等,那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自负金额计算时,是需要全部扣除后再计算消费券抵扣金额吗?

  答:只需要扣除和养老服务直接相关的补贴,在上海主要是三种,也就是长护险、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护理服务补贴,其他和养老服务无关的补贴和津贴,都不用扣除的。

  至于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抵扣金额怎么个计算法,原则有以下两点:一是生活类补贴不在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抵扣范围内,例如老年综合津贴;二是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是在每月老年人实际支付金额(应支付总额-已在享受的养老服务相关补贴总额)的基础上,按照机构或者居家不同类型的消费补贴比例再来抵扣,每个月抵扣的总金额不能超过800元的消费券上限。

  让老陆来举个更直观清晰的例子:假如72岁的陈奶奶居住在养老机构内,享受我市低保待遇、长护险评估等级5级、3级智力残疾,每月在养老机构享受服务的总费用是4000元,那么在享受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后,她每个月应实际支付多少钱呢?

  如上述介绍的情况,那么老人家每月可领取各类津补贴包括:老年综合津贴150元,残疾人生活补贴金额450元;长护险5级标准为(45元/天×85%)×30天=1147.5元;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为74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180元。

  那么,在生活类补贴无需扣减的基础上(即老年综合津贴150元和残疾人生活补贴450元无需扣减),陈奶奶每月消费补贴抵扣的基数为4000(服务总金额)-1147.5(长护险)-740(养老服务补贴)-18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932.5元。她可抵扣的消费补贴金额为1932.5(消费补贴抵扣基数)×40%(机构抵扣比例)=773元。

  所以,陈奶奶实际只需要支付1932.5(消费补贴抵扣基数)-773(消费补贴抵扣金额)=1159.5元。

  问:我的母亲之前通过养老服务公司请了个阿姨,使用了居家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最近母亲不小心跌倒了,要住院,想让阿姨跟到医院里帮忙照料2周。这种情况,还能用居家消费补贴吗?

  答: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的。考虑到老年人生病住院是概率较大的事情,所以我们认为在养老机构以外、符合条件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享受照护服务的失能老年人,可以使用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券抵扣相关自付费用。但要特别注意的是,居家服务人员变换场景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是短暂行为,持续时长不应超过2周。同时,提供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必须是已经按要求纳入补贴项目养老服务机构数据库的机构。

  问:陆老师,我有个亲戚,年纪大了有一点认知障碍,周一至周五白天是在街道的日间照料中心接受专业照护,费用大约1500元/月,消费券能抵扣600元。我想请问,剩余的200元消费券额度,可以再用于居家上门服务吗?

  答:老年人每个自然月可以从养老机构服务、短期喘息服务、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日间托养生活照料服务这四类服务中选择一项消费券,接受服务。根据民政部相关要求,消费券一旦开始使用,当月不可更换,但次月就可切换选择其他类型服务。所以这位老人在日间照料中心使用消费券的同时,不能再选择居家服务机构使用剩余的费用。

  问:我家老人刚刚得知有养老服务补贴,前面几个月没有享受到的,现在能够累计享受吗?

  答:消费券以电子形式按月发放,且当月有效,次月自动失效,额度不会累积。您可以立即申请老年人能力评估,经评估符合条件后,尽快领取当月的消费券。

  问:陆老师,您好,我是上海一家养老机构的院长。我们院有一已领用消费券的老人,在月中突然去世了。他当月的服务费用是否还可以使用消费补贴进行抵扣呢?

  答:可以的。养老机构应依据老人在去世前实际产生的服务费用及自付金额,正常核算其应享受的消费券补贴(如去世前自付金额已达标,仍可享受最高800元的补贴),结算流程与正常情况一致。

  问:还有一个问题,院里有位老人已经100多岁,他的监护人儿子也快80岁了,最近监护人生病了实在无法来院里签字,机构可以上传未签字的消费券结算单吗?

  答:养老机构可以采取请孙子辈或者其他亲属代签等形式进行结算,代签后需标注“代”字,并补充说明代签人与老人的关系,可搭配服务合影等材料作为佐证。因特殊情况监护人无法代签字的,机构也可以通过上传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无法签字的具体原因),并搭配服务过程照片等补充材料来申请结算。

  问:陆老师,我们区消费券资金是隔月下拨的,最近院里面资金有点压力,有什么办法可以缓解吗?

  答: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并关心机构的运营困难,已加派人力并改进工作方式抓紧审核,确保资金按时给付到机构。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最新的工作精神,满足条件的区,在向参与项目且信誉良好的养老机构结算上月账款时,可按照不高于上月实际结算账款60%的额度预拨该机构当月账款。具体事项,您可向养老服务机构所在区民政局咨询。

  此外,若贵院还面临较大资金压力,可申请上海市“养老服务批次贷”。享受担保费全额补贴以及50%的贴息政策。相信上述政策,能有助于养老机构缓解资金周转压力。具体申请也可向所在区民政局咨询。

  信息来源:上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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