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51017号提案的答复

张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社区法治环境》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我局收悉提案后,与会办单位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以及各街镇进行了会商,上述单位提出了会办意见。我局与会办单位均认为委员对我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现状描述准确,直指提升我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有效性的关键。我局作为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在收集整理会办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委员建议,拟定如下答复内容。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1.关于“全区统一基层社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名称和标识标牌”的建议。我区已形成10家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9家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275家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初步形成区司法局指导、各街镇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并参照司法部行业标准SF/T 0013—2017《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技术规范》关于标识标牌的相关规定,各街道平台统一名称为XX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各片区平台统一名称为XX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各居村平台统一名称为XX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平台名称前均配备“中国司法”logo,统一了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人员、服务地址及联系方式等要素。此外,区司法局通过宣传册、海报、台卡等形式加大对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12348法网线上服务的宣传,通过新媒体加大对我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宣传力度。各街镇通过线上线下媒体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宣传,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知晓率和首选率。

2.关于“区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各街镇制定居村委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内容,并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的建议。我局制定了《居村委公共法律服务清单(基础版)》下发各街镇,对居村委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内容进行统一,各街镇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相关服务内容。我局拟定了《普陀区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评估考核规范》,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3.关于“区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将全区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纳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2021年,我局已会同区信访办、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各街镇开展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建设,开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此次,通过提案办理初步建立与区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街镇的工作机制,统筹资源,共同开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4.关于“区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各街镇加强对社区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优化人员的选任机制”的建议。我局已会同各街镇加强人民调解员、居村法律顾问的选聘,加强培训。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鼓励更多资深法律服务专业人士参与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特此专复。

                                     普陀区司法局

                                       2022年6月6日 

联系地址:区政府2号楼1217室  邮政编码:200333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