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科处室,区法律援助中心,普陀公证处,各司法所:
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印发<普陀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普委办〔2018〕11号)及《关于印发<上海市司法局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沪司发〔2018〕55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本局职能部门普法责任,现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职能部门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2020年6月28日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普法内容及责任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各司法所)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各司法所)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5.《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工作科))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应诉科)
7.《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司法鉴定管理科)
8.《法律援助条例》《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区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规章(普陀公证处)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党内法规(政治处)
11.《信访条例》《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办公室)
二、重点普法对象
1.本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
2.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家属、安置帮教人员家属。
3.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基层法务等法律服务行业的服务对象。
三、重点普法任务
(一)加强法治教育
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宪法法律专题培训,组织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教育。将宪法法律纳入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在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素养。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效。
(二)把普法融入制度建设过程
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和政策解读机制,除依法不宜公开的外,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发布规范性文件时,要将政策解读作为必经程序。及时宣传解读新修订、新出台的涉及司法行政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内容讲清讲透。
(三)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
建立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组织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等在法律服务过程中结合案件事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加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成司法行政案例库。
(四)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在“12.4”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社会面的宪法宣传,充分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司法行政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利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及“3.8”妇女节、“3.15”消费者维权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工程,依托机关、司法所、法律服务场所和窗口,以及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推进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场馆、基地等阵地建设。实施法治文化作品工程,深入挖掘社区矫正和公共法律服务中生动鲜活的故事,鼓励法律服务工作者创造具有正能量、有感染力的微电影、微视频等优秀法治文化作品。
(六)完善法治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对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阵地内容每周至少更新一次。针对涉及司法行政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行及时权威的法治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七)加强考核评估
加强普法责任制履行情况的考核评估,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根据有关规定,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科室和个人,通报批评普法责任不落实的科室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