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典型案例

行政执法公示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首要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要求,和《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区司法局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为依托,着眼规范化、智能化、精细化,制作行政执法公示任务“施工图”,厘定行政执法“清单”,搭建公示“云平台”,不断提高本区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单位有效履行职责,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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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建立了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指导,在全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今年3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会议,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具体推进环节的解释说明。4月12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普陀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举措和时限要求,为推进落实工作提供了具体明确的“施工图”,并以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下发各执法单位。

二是搭建全区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增设行政执法公示专题专栏,严格对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设置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权限、执法决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栏目。同时,将原来各单位分散公示的信息进行统一归集,完善缺失的内容,落实最新部署的工作,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的全面公示公开。经过前期测试和信息录入,该专栏已于今年6月对外开放,各执法单位逐步完善公示内容。

三是梳理全区行政执法主体。以机构改革后各执法单位法定职权为基础,梳理区政府、各委办局和街道镇共41家行政执法机关,并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及时进行公示。

四是明确区政府和街镇的行政执法事项。根据现行的法律依据,详细梳理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行政征用等六大类执法事项,其中区政府执法事项164项,街道执法事项14项,镇政府执法事项44项,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日常执法提供了基本遵循,同时将上述事项予以公开。

五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公示。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公示样本,统一公示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件号码、执法单位等信息,并率先公示区司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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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推进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要求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公示,明确审核机构和人员,规范审核程序,加强本单位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参加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力度。目前,各执法机关正在逐步建立审核制度,制定目录清单,全区已有5家执法机关完成目录清单的制定并公示工作,今年以来,全区共受理公职律师申请29人,已发放新证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