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第6次!普陀区常态化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9月1日下午,普陀区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关于起草《普陀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情况汇报,普陀区委书记、区长姜冬冬,区委常委、副区长张玉鑫,副区长姜坚、王珏、徐树杰,区人武部政委吴朝阳出席。会议邀请3位公众代表列席并对方案进行审议,今年,普陀区政府常态化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这是普陀区政府常务会议第6次邀请公众代表参与政策制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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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作为今年本区的一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普陀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从开始起草至今,严格按照《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的要求,经过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报送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充分体现了本区高度重视依法民主决策的科学精神,也是进一步推进本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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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冬冬讲话

姜冬冬表示,制定《实施意见》是全面提升普陀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整合全区法律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全区、运行高效、管理规范、保障有力、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响普陀特色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实施意见》制定过程,有效地增强了本区重大行政决策的可行性、稳定性,让重大行政决策过程成为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过程,对优化本区营商环境,维护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后续,相关单位要做好相关文件的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并强化统筹协调,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文件执行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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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我很荣幸参加本次会议,《实施意见》践行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为我们知法、懂法、用法提供了社会环境基础。” 上海第六棉纺织厂退休职工梁冬英建议,政府部门可以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推广措施,让更多的人知晓公共法律服务。

“这是一部总体要求明确、阶段目标清晰、内容覆盖面全、方案实施性强的实施方案。”上海新惟律师事务所主任杨薇表示,作为从业人员,建议以大数据为核心,实现多平台深度融合,提供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普陀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张琳表示,《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到抓好任务落实,定位精准、实施性强。作为基层人民调解员,希望政府加强基层调解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提升人民调解员专业素质和调解能力。

会上,区政府原则同意区司法局关于《普陀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