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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创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镇)、区消防救援支队:

根据《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创建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沪灾防委﹝2021﹞3号),为做好我区街镇、居村参加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工作,现将《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评审标准(2021版)》(以下简称《标准》)印发你们,并明确有关事项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创建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创建管理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强化发展安全保障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依据创建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有序有力推进创建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办法》和《标准》

《办法》和《标准》是开展创建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理清上海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三者之间的关系,对申报流程、创建标准、动态管理和复审要重点学习,下步区应急局将结合年度工作组织专项培训。

三、积极参与创建管理

为确保我区参加创建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以后我区每年至少组织2个居村申报,按照真如镇街道和长寿路街道(2021年申报、明年评定)、宜川路街道和长风新村街道(2022年申报)、长征镇和曹杨新村街道(2023年申报)、桃浦镇和甘泉路街道(2024年申报)、万里街道和石泉路街道(2025年申报)的顺序,由各街镇选取辖区内社区轮流申报;除计划要求申报的2个社区外,各街镇也可自行组织申报,数量不限,与计划内的2个社区共同参评,择优推荐。已评定社区数达20%的街镇,可参加街镇级示范社区创建,已评定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街镇(长征镇、长风新村街道、宜川路街道)须已评示范社区数量达20%以后,方可参加复审。

四、关于今年创建管理工作及动态管理工作

按计划今年由真如镇街道和长寿路街道所属社区申请创建,11月5日前按申报程序提交有关材料。今年上半年已申请参加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的万里街道和石泉路街道所属社区,按此次印发新《标准》进行创建,并做好参加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准备。以后每年创建申报时间以市机关通知为准。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上海市普陀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对已命名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开展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普应急﹝2020﹞11号)要求,今年11月底前对曹杨新村街道杏梅园社区、南梅园社区,长寿路街道新湖明珠城社区,甘泉路街道甘泉苑社区,宜川路街道宜川一村社区、中远两湾城第三社区、农林社区及真如镇街道曹杨新苑社区开展动态管理考评工作。

      附件:1.《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评审(2021版)》

(联络员:杨晓晨,手机:15121184005,52564588-5959,邮箱:yxc1@shp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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