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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本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我们拟制了《2021年本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


上海市普陀区2021年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对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灾防委、区灾防办)将按照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灾防委)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意见》总体目标中“七个更加”和五级防灾减灾救灾队伍体系构建,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奋力推进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总体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贴实现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目标,聚焦“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总体要求,将按照市灾防委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强化区灾防委自然灾害防治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切实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围绕“强基固本抓能力、精耕细作有创新、坚守底线保安全、科学作为聚成果”工作主线,提升“防大灾、救大险、治大害”能力,为提升本区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为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强化建章立制,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

(一)树牢综合减灾理念。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各单位分批次、分层级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集中学习。(责任单位:区灾防委成员单位,各街镇)

(二)完善自然灾害防治责任体系。根据市下发的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明确区各部门、街镇自然灾害防治责任,抓实抓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任务阶段性工作落地。(责任单位:区灾防办、区灾防委成员单位,各街镇)建立完善区灾防委运行规则,街道(乡镇)、居(村)委明确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责任机构或人员,压实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促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统筹运转更加协调、高效。(责任单位:区灾防办,各街镇)

(三)推进规划标准体系建设。落实市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推动涉及我区工作起步落实。(责任单位:区灾防办、相关单位)学习贯彻市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管控的意见和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标准规范,配合市灾防委完善灾害监测预警、基层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等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区灾防办、区灾防委成员单位,各街镇)

(四)构建合作交流机制。认真落实长三角区域应急管理专题合作机制,参与首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有关活动;配合市灾防委构建长三角区域应急管理数字化协同机制、数据共享目录和视频会商平台,实现灾害预警、风险感知、资源调度和协同救援等信息联动共享,不断提高跨地区灾害联防联控和应急响应能力。(责任单位:区灾防委成员单位,各街镇)

二、强化风险管控,推进综合减灾能力建设

(五)抓好风险会商研判。根据市自然灾害与安全生产风险形势联合会商机制,建立区灾害事故风险会商分析研判制度,加强应急、建管、规划资源、绿化市容等部门单位之间信息资源汇集共享,不断提高多灾种、全灾链会商研判质量。(责任单位:区灾防办、区灾防委成员单位)围绕年度、冬春季、汛期、梅雨期、夏季高温、建党百年庆祝活动、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大活动,组织开展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事故风险形势会商研判。(责任单位:区灾防委成员单位,各街镇)

(六)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学习贯彻市灾防委关于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的实施意见,提升预警时效性和发布内容、范围的精准度。(责任单位:区灾防办、有关单位,各街镇)进一步加强极端天气、水情、地质、地震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利用广播、电视和“两微一端”等载体,对重要天气过程、重要节点作出风险防范预警提示。(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认真落实《社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沪府办〔2020〕65号)要求,推进实施社区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依托大数据资源平台实现防灾数据汇聚与跨部门跨层级共享。(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科委、区民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大数据中心、区城运中心,有关街镇)

(七)实施灾害风险普查。按标准、时间节点完成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编写及相关调查工作,配合完成区划与评估工作。加强普查成果应用研究,建立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化灾害风险隐患调查相互衔接促进、动态更新的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区灾防委办,有关单位)

(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配合市灾防委,推进自然灾害防治10项重点工程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防汛抗旱提升工程,加强城市排水除涝能力、雨洪行泄通道建设。(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

三、强化灾害应对,提升救灾综合效能

(九)健全灾害预案体系。根据市统一安排,修订完善地质灾害、防汛防台、雨雪冰冻、灾害救助、农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等专项处置预案;规范防汛防台、雨雪冰冻、大雾等灾害应急响应标准与流程,形成贴近实战、上下联动、有机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防汛、地质灾害、地震等专项应急演练和各类综合应急演练,开展本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综合演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人武部,各街镇,西部集团、城投公司)

(十)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加强与主要灾种指挥机构和灾害管理部门之间工作协同,健全工作规程,形成救灾合力。(责任单位:区灾防办、区应急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根据修订下发的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通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意见》,强化应急值守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配合推进上海市空中应急救援体系和保障机制建设,优化救援指挥机制,配合编制上海市直升机起降点“一张图、一张网”。推动军地应急力量衔接“军地力量联建、应急预案对接、指挥协同联动、情报信息共享、应急统训联演、物资装备合储”等6项工作机制的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区应急局、有关单位,各街镇)

(十一)加快应急物资储备顶层设计。根据上海市应急物资“5+8+16+N”保障体系规范建设要求,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种、规模、结构,优化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加强实物储备、落实产能储备、完善社会储备、鼓励家庭储备,提高应急物资储备效能。根据市有关应急物资管理文件,参照应急物资储备定额、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目录,做好区应急物资管理,协调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责任单位:区应急局、有关单位,各街镇)

(十二)加强应急队伍能力水平。对标应急救援力量主力军定位,加大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领域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力度,打造灵活机动、专业高效的应急救援“尖刀”力量。(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有关单位,各街镇)继续推进区、街道(乡镇)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灾害信息员分级培训机制,参加新版“全国应急信息员数据库”和“灾害事故e键通”专题培训。根据市统一安排,开展“最美信息员”和“最美组织者”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各街镇)

四、强化基础保障,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

(十三)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坚持社会与行业相结合、常态与节点结合,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时段为契机,举办主题活动和救援演练,采取“两微一端”巡礼宣传、制作播放防灾减灾公益片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责任单位:区灾防办、区灾防委成员单位,各街镇)加大防灾减灾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推进力度,落实“震才实学”上海市青少年防震减灾素养提升计划,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责任单位:区灾防委成员单位,各街镇)

(十四)夯实综合减灾基层基础。学习贯彻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组织开展争创2021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对已命名“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持续动态管理。按照《城镇综合减灾指南》上海市地方标准,推进基层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标准化建设,逐步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镇)

(十五)完善多元参与机制。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局、有关单位,各街镇)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研究探索自然灾害防治资金多元投入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各街镇)积极发展应急产业,提升应急产品普及率,提高全社会防控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区灾防委成员单位,各街镇)

五、强化过程督导,构建考核评估机制

(十六)建立信息制度。推动建立通报报告机制,对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工作部署、典型工作经验、重要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及时通报,主要涉灾部门每半年、其他成员单位和各街镇每年向区灾防委报告本单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区灾防办、区灾防委成员单位,各街镇)健全完善灾情管理体系,落实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规范灾情台账管理和灾情核查核定。(责任单位:区灾防委成员单位,各街镇)推动构建灾害风险信息快速报送体系,明确灾害风险信息内容、报送原则和预警响应要求。(责任单位:区灾防办、区灾防委成员单位,各街镇)

(十七)加强综合督导。根据《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意见》,出台区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实施方案,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责任单位:区灾防办、区灾防委成员单位)坚持点面结合,加大主动调研力度,及时掌握基层工作现状,着眼问题和需求导向,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区灾防委成员单位,各街镇)

(十八)完善考核机制。根据市统一要求,探索建立完善防灾减灾救灾考核和问效机制,把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统筹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消防等一体化组织实施考核。加强考核工作创新,强化结果运用,以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责任单位:区灾防办、区灾防委成员单位,各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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