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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01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普陀区环境保护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环保局办公室,电话:52564588*7633。
专有名词解释
本报告中所指的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本局自2004年5月1日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1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1年,普陀区环保局继续通过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增强公开意识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行为
年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行了完善,修订了本单位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监督保障制度等工作规范,根据区府办、区档案局的要求,编制了《普陀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类目》,并编制了《普陀区环境保护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制度》、《普陀区环保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作为补充和完善,同时建立健全了澄清虚假信息、报告重要事项等机制,要求责任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和更新、工作信息报送、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等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方便市民从区政府网站查询区域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信息。
(二)加大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1.完善网站栏目设置,集中发布政府信息
为进一步发挥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功能,根据区府办和区档案局的要求,增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并下设多个二级栏目,将“局领导之窗”、“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文件”等作为二级栏目集中在一起,方便公众查阅。此外添加了“政务信息”和“环保新闻”两个栏目,分别收录本局开展的各类活动形成的信息以及一些与环保有关的热点话题和重大事件的新闻信息。不仅让公众了解本局开展的各类环保工作,而且宣传了最新的环保政策和环保事件。
2.及时更新公告公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为了让公众及时、便捷地了解本局发布的各类公示、公告信息,在局门户网站专门设置了公告公示栏目,栏目中包含了“夜间施工审批”、“环评项目审批”、“排污征收”、“行政处罚”、“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其他公示公告”等6个栏目,将本局职能范围内所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各类行政行为的结果向公众公示,最大限度地确保了公众的知情权。
3.做好窗口接待工作,推进政务公开透明
本局继续以环保建设项目审批接待窗口为重点,追求优质高效服务,打造行业服务品牌,尤其在政务公开、便民利民方面加大力度:首先公布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名单,由建设方自行选择、自行委托,不搞指定;其次,将各阶段审批流程、材料清单、审批时限等内容制作成宣传手册,摆放窗口显著位置供随时取阅;此外,相关内容会在企业服务中心的大屏幕上同时滚动播出。
(三)拓展公开渠道,注重信息公开实效
为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本局在网上公开的深度上下功夫的同时也在广度上做了许多工作,其中最主要的工作就是“上海普陀”门户网站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区府办和区信息委对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进行了改版,改进了信息公开的栏目设置,添加了信息公开的内容,也给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局根据区府办的要求,结合自身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及时、准确地更新、维护涉及到环保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更新,实现双网站、双平台同时发布、同时更新、同时公开、同时响应,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
此外,本局积极与区老干部局和区城管大队联系,请他们帮助发放环保宣传资料,提高环保职责、职能的知晓度。区老干部局将环保宣传资料分发给区离退休老干部,受到老干部们的一致欢迎;区城管大队将环保宣传资料发放到执法人员手中,在内部加强环保宣传培训,以期提高执法效果。
(四)开展业务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年中,局办公室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业务培训,培训以《条例》、《规定》为主要内容,并结合具体的工作案例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包含政府信息的界定、信息公开的原则和范围、信息公开的途径和程序以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等四个方面,并结合日常工作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针对性讨论。
通过培训,要求各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不断探索工作机制、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拓展工作渠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要求做好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年底,2011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1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10.5%。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14.3%;业务类信息17条,占80.9%;其他类信息1条,占4.8%。
(一)主动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等关于主动公开的具体要求,区环保局重点公开了以下方面的政府信息:
1.环境保护工作规划、计划和总结等相关信息;
2.人事任免相关信息;
3.向社会公布的通告、公告或通知等相关信息;
4.关于开展各类环保业务工作的相关信息;
5.环保业务知识培训的相关信息;
6.关于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的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主要采取会议、文件、开设政务公开专栏、版报、区环保局门户网站、“上海普陀”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公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3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33.3%是涉及行政许可类信息,66.7%是涉及行政处罚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3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33.3%,主要涉及行政许可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0件,占总数的0%。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0件,占总数的0%。
“信息不存在”2件,占总数的66.7%,主要涉及行政处罚等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0件,占总数的0%。
“申请内容不明确”0件,占总数的0%。
“重复申请”0件,占总数的0%。
“不予公开”0件,占总数的0%。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0次,当面咨询接待0次,网上咨询0次。截至2011年底,本局门户网站访问量为1130256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1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局现配备2名工作人员(兼职)从事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未产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有关的费用支出,也未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或者减免因申请信息公开所产生的费用。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为保障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本局在局门户网站上开设“政务信息”栏目,及时更新本局的工作动态;为方便公众办理环保相关的行政许可,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了“办事指南”,明确告知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所需材料和相关事项并附相应的格式文本、表格下载。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推进信息公开、打造透明政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2011年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改进:1.信息公开的平台有待完善,门户网站的功能以及栏目的设置需要升级和优化;2.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大,主动公开量和主动公开率需要进一步提高,通过继续梳理主动公开的内容,拓宽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3.信息公开的能力有待加强,要积极调研,加强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21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25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3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3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1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2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1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0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4、复制费(磁盘) | 元 | 0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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