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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01月2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3年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013年12月15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shpt.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综合科,联系电话:52564588-2202。

 

一、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我办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现由本办朱国林同志具体分管、综合科作为责任科室,具体牵头协调和监护检查工作,并配有一位同志专职做好此项工作,同时在各科室分别配备一位同志作为兼职人员,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共同推进全办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强化业务培训,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策性、政务性、技术型较强的工作,我办坚持把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确保专职及兼职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能够达到工作要求。在2013年度,我办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了区府办举办的各类信息公开培训班,认真听取了市有关处室领导传授的信息公开经验,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公开意识,增强了实务能力。

(三)搭建工作平台,畅通信息渠道

    我办通过门户网站上海普陀中的投资板块及时发布我区重点项目、重点地区的项目进展情况及重要活动的推进落实情况,及时答复群众有关投资方面的咨询。同时,通过《招商引资简报》及企业服务大厅等多种渠道,实现政企互动、互通互联,资源共享。除此之外,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新改版投入使用后,我办积极完成新的公开属性认定目录,同时移植、补充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项内容,确保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资料添加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区府办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办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按照区府办的要求,我办对区投资办政府信息公开认定目录进行了梳理,进一步扩大了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对属于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类目之中的有关楼宇经济、表彰决定、档案管理、人事任免等都列为主动公开信息。

我们还先后对区投资办2012年部门决策,201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决算进行了公开。同时对全年各式印发的公文进行了梳理,先后公开了《区投资办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思路》,《对2012年度优秀信息员和优秀调研报告进行表彰的通知》,《2013-2014年度区投资促进办公室文明机关创建工作计划》等,不断增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投资办2013年度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区投资办2013年度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区投资办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 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综合科是区投资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配有1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全办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各业务科室在综合科的统一协调下,共同推进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区投资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不单独列支,由区投资办统一支付。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今年以来,由于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申诉,也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等申请,因此2013年度本办该项费用支出和收费均为零。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本办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及减免情况。

  • 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企业服务大厅是我区功能最全、面积最大的对外服务窗口。我办作为负责企业服务大厅日常管理的责任部门,充分利用其与群众直接接触,人流量大的特点,通过在服务台放置政府公报、宣传资料,以及在一楼、二楼电子显示屏及时更新政府服务信息和服务指南等方式,畅通渠道、丰富载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府办、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等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机制、协调发布机制及监督检查机制的落实还有待加强等。

 2014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加强信息公开,提高主动公开率和工作质量,树立事先公开胜过事后公开的理念,同时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本着“能够公开尽量公开”的原则,让群众尽可能多地了解政府相关信息。同时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脱节。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涉及业务工作和重大拟公开事项的,多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同时进行多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进行全面自查,不断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完善保障措施,切实加强硬件设备、人才队伍和资金的保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相关培训,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本报告中各项指标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7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7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5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6、其他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4、“信息不存在”数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7、“重复申请”数

 

       8、不予公开总数

 

            其中(1)“国家秘密”数

 

                (2)“商业秘密”数

 

                (3)“个人隐私”数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1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2、邮寄费

 

        3、复制费(纸张)

 

        4、复制费(磁盘)

 

        5、复制费(光盘)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5

其中:1、全职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5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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