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普陀区民防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01月3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民防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民防办公室秘书科(52564588-1231)。

一、概 述

本段主要介绍本区民防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概况:全年共产生政府信息24件,其中主动公开15件、依申请公开8件、不予公开1件。主动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区民防办公室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

(二)本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公开途径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查阅点、市民信箱、政府热线、基层信息服务站等常规性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区民防办公室2017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网络申请2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2件为15个工作日内按时办结。

(三)依申请收费情况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7〕27号)规定,本机关已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区民防办公室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五、附表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1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1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1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2

     1.当面申请数

3110

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2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2

     1.按时办结数

3210

2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