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1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和区政府中心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按照审计署、市审计局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提升审计监督实效。现将2022年度区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扎实推进审计公开常规工作。2022年度,区审计局制发公文16件,主动公开公文16主动公开率100%其中主动公开审计结果公告11包括: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4项,政府投资及民生领域专项审计(调查)7项。二是积极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全区统一部署,按时向社会公开区审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2022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2021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等信息。三是不断强化重大事项的公开工作。本年度公开了重点审计项目计划、依法行政等内容的工作计划总结,包括:2022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普陀区审计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注重与申请人沟通,做好疑问解答和便民指引,实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审批流程,统一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确保申请答复依法、妥善处理。202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未出现被纠错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级复核”及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规范信息安全管理流程在确保信息安全、保障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进行信息发布,落实“五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本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和实施细则,认真做好“上海普陀”、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的日常维护。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主动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杨剑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办公室会同监督审核,分工明确、责任层层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区府办、市审计局的指导下,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顺利开展,在基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得到了认可

针对2021提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问题区审计局2022已经完成整改要求新人进一步加快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责任意识积极参加区信息公开培训,加强与市审计局和各区县审计局的沟通交流,学习先进成熟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提高自身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没有盲区,更好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202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在特色工作中缺乏创新做法和特色案例2023年的政府信息工作中,一是要注重日常积累,进一步完善材料和相关信息的整理、归集,为年度考核工作提供详实依据;二是要寻找突破口,体现审计特色,丰富公开的内容

区审计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审计公开内容,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2〕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

2023年1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