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01月31日 来源: 上海普陀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shpt.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2564588*3431。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依托上海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作为公共查阅点。截至2011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1年,本局紧密结合审计的工作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规定》相关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逐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按照区政府及市审计局的部署和要求,本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保证,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本局办公室和综合业务指导科,并指派2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有效地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组织实施,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创新机制,科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在完善了《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开办法》等制度,不仅规范了本局一般性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还针对审计相关业务信息的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时,在制度执行过程中,不断加强与区信息公开管理部门、区档案局等单位的沟通,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通过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审计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
三、深化内容,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为了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2011年,本局在主动公开了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工作,拟定了《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开办法》,为后续开展审计结果公开奠定了制度基础,并计划2012年将本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开,增强审计公信力。
四、夯实基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根据要求,本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的备案工作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 , 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1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20%。其中,计划总结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5%,业务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3%,其他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2%。
(一)主动公开的范围
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为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审计职业道德检查月活动、干部任免等工作性文件。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2011年,本局继续把“上海普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照要求在该网站予以公开,对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向区档案局报送相关纸质或电子文本。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都是信函申请。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42%是涉及审计工作业务类信息,38%是涉及审计计划、目录类信息,其余是涉及本局预算、总结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21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7件,占总数的3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3件,占总数的14%,“信息不存在”6件,占总数的29%,“申请内容不明确”5件,占总数的24%。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1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件,其中被行政复议机关确认答复正确的1件,被行政复议机关确认有瑕疵的1件;2011年度,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配备兼职人员2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费用支出: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本局虽然在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审计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本局将按照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要求,结合公众的需求,继续加大审计公开的探索力度,健全审计公开制度,完善审计公开程序,规范审计公开内容,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七、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2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2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21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1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7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3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6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5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0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0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2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有瑕疵的 |
件 |
1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4、复制费(磁盘) |
元 |
0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