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01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2018年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
2018年12月3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http://www.shp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2564588-3431。
一、概 述
2018年,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和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意见,以及《条例》和《规定》,同时按照审计署、市审计局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提升审计监督实效。
(一)加大重点领域审计结果公开力度
一是持续增加审计结果公开数量。完善审计结果公开流程和管理机制,按时公开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加大部门及单位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专项审计(调查)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结果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审计整改落实。2018年度区审计局主动公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达19项,主动公开政府投资及民生领域专项审计(调查)2项,实现部门预算执行和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开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积极落实审计部门财政信息公开。根据全区统一部署,按时向社会公开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三是强化重大事项的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区审计局年度职业道德检查月活动结果和人事任免信息。
(二)扎实推进审计公开常规工作
一是认真按照本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要求和实施细则,做好“上海普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及时查看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申请接收、文件备案和报表统计栏目,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备案、审计信息公开“三级复核”及保密审查工作,及时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进行信息发布,落实“五公开”要求。二是优化依申请服务和管理,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在依申请公开答复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沟通,做好疑问解答和便民指引,确保申请答复依法、妥善处理。三是做好“上海审计”网站区县审计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将审计信息上传市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做到“上海审计”和“上海普陀”审计信息公开同步进行。四是更新了区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营造良好审计公开氛围
一是积极参加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认真参加区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专题培训等各类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明确重点任务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深化审计公开内容,确保把公开透明要求落实到日常审计工作中。二是开展交流学习,共享经验成果。组织一线审计人员和法规科同志参加市局组织的依法审计能力培训班、组织全局开展“审计实施细则”专题学习培训班,围绕“依法行政 提升审计项目质量”、“法治政府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方法”等话题展开讨论,总结实践案例,形成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良性循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审计局2018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类。为方便公众了解区审计局机构职能情况,分别设置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和内设机构三个板块,并及时更新职能信息和领导分工变化信息。
2.政策依据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3.计划总结类。本年度公开了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廉政建设以及依法行政等内容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包括:2018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和第32次职业道德检查月活动工作总结。
4.审计业务类。本年度公开了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公开了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5.党政混合信息类。根据《普陀区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操作细则(试行)》要求,本年度向社会公众公开了2条党政混合信息,内容主要是人事任免信息。
6.财政信息类。本年度公开了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和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门户网站。一是“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做好“审计公开”和“委办局——审计局”栏目的数据及界面的维护更新工作,及时调整补充栏目内容。二是“上海审计”门户网站,做好“区局——普陀区”栏目的审计业务信息更新维护工作。
2.区档案局。及时进行公文备案工作,并定期向区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目录,方便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区审计局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网络申请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涉及已公开的审计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15个工作日内按时办结,无延期办结。
在答复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的共计1件,占申请总数的100%,已向申请人提供了所申请的信息,并告知具体查询网址。
(三)依申请收费情况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7〕27号)规定,本机关已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区审计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在区府办、市审计局的指导下,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顺利展开,在审计结果公告数量上取得一定进步,但对照国家和本市的要求以及公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的距离,审计业务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要继续深化。
在2019年的工作中,区审计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市、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审计公开内容,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信息公开。
六、附表
(2018年)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0条) | 1100 | 条 | 2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2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6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