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2019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

一、  总体情况

(一)建章立制,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组织领导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为不断扩大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结合我办实际,制订了《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了会议制度、公开属性审查、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与责任主体等,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综合科、产业发展科、金融服务科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本科室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3、参加年度培训。积极参加区府办组织的区政府系统办公室条线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最新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4、明确文号取用范围。针对辖内五类机构新设、变更等行政审批事项,要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正式行文,出具区级初审意见事宜,特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相关文件文号赋予和公开属性认定方式,决定在“能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下,先核定此类文件为依申请公开,待市局终审意见批复后,转主动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完成情况

我办2019年度主动公开文件18件,依申请公开2件,不予公开2件。主动公开率为81.18%。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133,438.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办理各类公文处理、信息公开受理等事宜,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时效性上较2018年取得了长足进步,在2019年度二季度测评中名列前茅,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受限于区级预审批权限,主动公开率有待提高,基础工作仍待夯实等。2020年,我办将继续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参与培训学习,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质量;继续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加强对我区金融服务业政策的解释和宣传,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上海市普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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