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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江路(梅岭北路—武宁路)改建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变更中江路(梅岭北路~武宁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函》(普建委【2016】17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经核,我委原以《普发改投【2015】10号》文批复中江路(梅岭北路~武宁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项目法人为普陀区市政工程管理署。鉴于现阶段你委下属单位职能有所调整,同意将该工程项目法人单位调整为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

同时,项目代码变更为:31010742520400920161A3101004。

请你委会同该工程项目法人等有关部门按照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要求,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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