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普陀区A11-7地块新建养老院项目的调整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259020180014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8-20
发文字号:
普发改投〔2018〕69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03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城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海城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普陀区A11-7地块新建养老院项目(暂名)立项调整的请示》(沪城怡〔2018〕1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核,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普发改投〔2017〕36号文核准批复(项目代码:310107MA1G0544520171B3101001),现同意对该项目核准进行调整。
二、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1)增设防汛墙改建;
(2)地块范围内的雨水管搬迁;
(3)地下一层车库调整为地下二层;
(4)优化设计方案;
(5)项目总建筑面积调整为345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0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520平方米(具体以规划部门审定的最终方案为准),共设置约624张床位。
三、该工程总投资估算调整为5368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337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099万元,预备费2143万元,土地费545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221万元。
请接此批复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并抓紧组织实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