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普陀区桃浦镇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东部片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259020180015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9-17
发文字号:
普发改投〔2018〕78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送单位:桃浦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 桃浦镇东部片区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 31010700244372920181A3101003 |
项目(法人)单位 |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 |
规划依据(经上海市、区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专项发展建设规划等) | 《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
项目建设必要性 | 为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综合管理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同意实施桃浦镇东部片区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
项目建设地点(四至范围、起讫点) | 位于普陀区真南路822弄,东至张泾河、南至桃浦西路养老院、西至李子园路、北至大头浜河道。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原菜场改建为综合管理中心,结构加固,增加楼梯,屋顶改造,设置无障碍坡道等。 |
项目资金来源 | 工程总投资匡算92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7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6万元,预备费84万元。所需资金由桃浦镇镇财政统筹协调解决。 |
项目审批部门意见 | 予以批准 |
下阶段,请进一步深化建设方案,抓紧办理规划、土地等审批手续工作,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 |
抄送 | 区建管委,区财政局,区规土局,区审计局,区社区办。 |
告知事项 | 1、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2、项目(法人)单位凭批复表分别向规划、土地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用地审批等手续。 3、其他。 |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