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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桃浦社区W061101单元H1-7地块商业及租赁住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上海金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核准桃浦社区W061101单元H1-7地块商业及租赁住宅项目的请示》(上金本〔2020〕1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大租赁住房的供应力度,现同意由你公司作为项目建设法人单位实施桃浦社区W061101单元H1-7地块商业及租赁住房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普陀区桃浦镇,H1-6地块以东、安居金祁新城以南、祁安路以西、规划连亮路以北,总用地面积约29176平方米。
三、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住房、社区商业用房、社区文化设施、配套服务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9109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9933平方米(主要包括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约22373平方米,社区商业建筑面积约22319平方米,社区文化建筑面积约9605平方米等),地下建筑面积约31160平方米(具体以规划资源部门最终批复方案为准)。
四、该项目总投资估算11282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745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731万元,预备费4115万元,前期土地费1983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578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代码:31010776723503220201B3101001。
特此批复。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