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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及下属各单位图像监控高清化改造(网上督察)系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关于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及下属各单位

图像监控高清化改造(网上督察)系统

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你单位转来的《关于报送“分局及下属各单位图像监控高清化改造(网上督察)系统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沪公普函〔2020〕44号)文收悉。经研究,复函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区公安分局及下属各单位内部管理效率,推进执法规范化、窗口服务标准化,满足公安督察部门对图像智能化应用的要求。现同意由你单位作为项目建设法人单位组织实施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图像监控高清化改造(网上督察)系统。

二、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区公安分局及下属各单位户籍服务窗口和大厅、治安接待窗口和大厅、案件受理窗口和大厅、纠纷调解室、综合指挥室、武器库等区域建设高清图像监控系统等。

三、该项目总投资估算296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2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协调解决。

四、项目代码:31010700244215220201A3101002。

请接此复函后,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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