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本区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07202101465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6-02 16:05:04
发文字号:
普财〔2021〕1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各委、办、局,各街道镇,各人民团体: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76号)和上海市财政局相关要求,请于6月4日前在“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完成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的填报。
附件:
1、《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1〕76号)
2、《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相关要求》